所长岗位职责
一、主持本所行政领导工作,主管高中室、初中室。
二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依法治教,依法管理。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决定。
三、实施科学管理、民主管理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。
四、制订全区教研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开展重要工作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,总结推广重要的教学教研成果。
五、制订全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部署阶段主要工作任务,并定期检查督促。期末和年终组织进行工作总结。
六、主持召开全所教职工大会、所长办公室和所务会,研究本所主要工作,听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,协调各部门工作。
七、抓好全所教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,树立先进典型,培养骨干教研员。
八、负责本单位的机构设置、干部调整和财务管理。按照干部任用和人事管理法规,任命中层干部、聘任教职员工。
九、负责全所教职工的考核奖惩。
十、争取上级支持,协调相关部门,为本所创设良好的发展和工作环境。
十一、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关心全所教职工生活。开源节流,努力增收,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。
十二、行使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和权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