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所长(常务)岗位职责
一、在所长领导下,分管小学室、科研室、组织人事室。履行常务副所长职责,所长外出时,受所长委托,主持全所日常行政工作。
二、当好所长的参谋、助手。树立全局观念,珍视团结,顾全大局,服从安排。重要工作要向所长及时请示汇报。
三、指导分管科室,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定期研究、部署分管科室阶段主要工作任务,并督促落实。做好分管科室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分管科室负责人和教职工的考核。
四、受所长委托,主持召开全所教职工大会、所长办公室和所务会。
五、受所长委托,代表本所出席有关会议、参加有关活动。
六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